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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拟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公示

2020-07-21 15:18:22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厅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现将江西省拟推荐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公示如下: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景德镇市、吉安市、萍乡市、宜春市、抚州市、新余市、井冈山市、兴国县、贵溪市、德兴市。

  公示期自2020年7月14日至7月21日止。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井冈山管理局景区行政执法处。

  公示期自2020年7月14日至7月21日止。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

  1.胡细毛仔,男,南丰县莱溪乡上井村委会村民,无私奉献倾情拥军的农民代表。

  2.廖泽方,男,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新时代法律拥军的突出代表。

  公示期自2020年7月14日至7月21日止。

  联系单位:江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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