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被薛家镇党委、政府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的各项政策,全心全意、扎扎实实地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新一轮“双拥模范区”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薛家镇认真细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双拥”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和驻地友好部队的现代化建设。记者就薛家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镇”相关内容采访了薛家镇民政办主任金杰。
问:薛家镇如何有效创建省级“双拥模范镇”?
答:强化领导促进“双拥”工作合力形成,薛家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副镇长罗伟群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双拥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每年于“八一”和“春节”前,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具体事项,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镇党委汇报,镇党委也及时就双拥工作进行商议,做出决定。双拥领导小组对每年的双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同时,各社区也成立了双拥工作联络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具体负责抓落实。每年制订目标任务时都将双拥纳入其中,各部门均积极配合做好双拥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社区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良好局面。2014年7月,薛家镇被江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单位”。
问:薛家镇在宣传方面做了那些工作?
答: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国庆等重要节日,薛家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双拥氛围,把每年的7月定为“双拥活动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各类双拥活动。薛家镇在主要道口设立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牌1块,在镇范围内设置宣传展板10块,悬挂横幅,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双拥活动。
问:薛家镇每年开展那些双拥活动?
答:国防教育广泛深入。每年建军和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我镇以老革命军人、政府老同志、现役军人、教师组成的宣讲队伍,为未成年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讲述先烈们为祖国、为革命而英勇斗争的事迹,激励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热爱祖国。每年还请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分会的老领导近30人,为镇政府工作人员讲述当年的革命战斗经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每年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切实将国防教育做到从小做起,让学生学习增强自己的国防观念。坚持典型带动,促进群众性双拥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年征兵工作开始前,为激发青少年参军报国的激情,镇人武部组织由镇优秀转业军官、优秀退役士兵、社区优秀民兵干部组成的义务宣传队,宣讲军旅生活及回到地方工作的成功事例、地方青年入伍后在部队取得进步的成功例子,开展征兵义务及军人优待政策宣传。每年开展表彰征兵先进,举行欢送新兵仪式,召开退伍回乡军人座谈会,选送退伍青年参加就业技术培训等工作,极大地调动了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入伍的热情。薛家镇连年保质并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历年来无一责任退兵。
问:薛家镇为部队做了那些实事?
答: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薛家镇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镇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共建部队,为官兵们送上节日的慰问,并召开军地座谈会,听取部队对地方的建议和要求。五年来,薛家镇共出资30余万元,先后为海航雷达站等共建单位援建官兵图书室、玻璃晾衣房、营区绿化设施、营区监控设备等基础设施,为广大官兵添置室内空调、电视机、电脑桌等,使共建部队的营房及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为官兵的执勤和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问:在“两新组织”拥军上,薛家镇有哪些成效?
答:我镇制定《关于薛家镇“两新组织”开展双拥工作的通知》,引导“两新组织”和部队加强沟通与联系,利用各自优势,积极组织拥军活动。常蒸蒸发器有限公司、常州后肖蒸发器有限公司等9家“两新组织”企业,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建设,2009年7月,合计出资1.7万元支持海航雷达站电脑网络室建设;为支持部队改善营区环境,2010年5月,为海航雷达站送去树苗600多棵,道板砖1200多块、铺设草坪2500平方米;为改善战士们居住生活条件,为海航雷达站修建室外晾衣室;为保障营区安全,2011年,安装监控设施投入2万元。近年来,我镇“两新组织”积极开展军地座谈会,使全镇双拥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
问:薛家镇如何开展优抚工作?
答:薛家镇注意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认真掌握和了解他们的医疗、就业、生活情况。我镇共有14个老复员军人,15个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个伤残军人,2个“烈属”抚恤老人,16个“两参”退伍军人。所有优抚对象均建立信息化管理台账,各类补贴全部实行了“一卡通”发放;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每年补贴门诊医疗费600元,对患大病的优抚对象在年终进行再补助,使优抚对象安度晚年。在常州市安置政策的基础上,我镇党委就退役士兵安置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我镇各事业单位、社区和“两新组织”企业招收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同时,我镇严格执行对义务兵及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在职入伍的义务兵按入伍时所在单位同期职工工资水平进行优待;非在职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每年为13420元。每年春节,为义务兵家庭发放500元-800元的慰问金;对立功受奖的士兵,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奖励金。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