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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口袋”党员安家落户

2015-12-31 15:45:06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长期放在“口袋”中,人在一处、组织关系在另一处,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党员。

“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长期放在“口袋”中,人在一处、组织关系在另一处,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党员。这些“口袋”党员,大多是对《党章》不熟悉,不学习党的政策,多数出现在毕业生毕业后不自己办理组织关系,而是拖人办理,党组织关系放入“口袋”未予转接,还出现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中,从外边转回来也不去党支部报到,还有出现在退休的老党员身上,从工作单位退休后,把组织关系也从单位转走了,但却没有转入养老居住地党组织,部分党员组织生活不参加,党费让人代交,更有甚者一次性给农村基层党组织交好几年的党费,以为党员就是简单的交党费,需要时就找组织。他们直接导致我党血液的严重流失,也疏离了我党和党员、群众的关系。

让“口袋党员”落户安家,笔者认为首先是党员个人要明白一个道理,面对党旗宣誓,“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也就是说在入党时是自觉自愿的,入党之后就要遵守党的章程,遵守党的纪律,宣誓的最后两句话是,“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所以既然是跟党做了保证,作为一个党员,就要有这种组织纪律性。第二方面,各级党工委、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党员知晓如何调转、往哪调转、如何发挥作用等。第三,各级组织部门、党工委在转接组织关系时,要告知转接程序、注意事项。第四,每年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活动,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平台,基层党组织要清理“口袋”党员,对其进行统计登记,督促其转接党组织关系,及时进入党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有效履行党员义务。最后,要加大不合格党员整治力度。对“口袋”党员,对党认识不清,政治意识薄弱的“口袋”党员要列入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清理出党员队伍。(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周静)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