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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6居民因非法堵路被行政拘留七日

2015-12-23 15:56:40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11月9日,苍溪县城滨江路中段发生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严重影响苍溪县城交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案人员达十余人之多。

中国网双拥中国讯:11月9日,苍溪县城滨江路中段发生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严重影响苍溪县城交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案人员达十余人之多。

基本案情:11月9日上午9时许,该县陵江镇居民牛某某等十余人以改造红军路中段陈旧房屋为由,先后用采取拉塑料带方式,堆放木板凳、木箱子、锥筒、树枝等物品在苍溪县滨江路中段设置路障,阻拦在该路面来去通行的车辆。   

9时15分陵江派出所民警达到现场后,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劝解现场堵路人员要通过合法手段表达诉求,但现场违法人员仍一意孤行,劝解无效。民警将现场情况向上级单位汇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随后指派国保、巡警、交警大队全体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增援,增援人员到达现场后,交警迅速疏通了现场交通,国保民警现场劝阻违法人员终止其违法行为,巡警大队、派出所民警对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固定相关证据。   

中午12时左右,违法人员依然站在路上阻断交通,苍溪县政府主要领导到达现场,疏通恢复了交通,稳控了堵路群众情绪,将群众带到滨江路旁边面对面耐心接访一个多小时,对堵路人员提出的房屋改建一事进行了现场回复,并就最新棚改政策进行了解释,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在依法按程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县政府主要领导离开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继续接访,下午三点过,待他们离开不久,违法人员再次堵路。

11月9日,陵江镇居民牛某某等六人,在滨江路中段大道上私自设置路障阻碍车辆通行,造成城市车辆拥堵长达七小时之久。综上所述,牛某某等六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目前,县公安局已依法分别给予牛某某等六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 向劲松 林远忠)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