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金銲)近日,晋江交警三中队民警正巡逻至晋江SM红绿灯路口处,突然前方一辆摩托车左转时疑似撞到路沿摔倒了。民警急忙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洪某(16岁,男,晋江罗山人)摔倒后自行爬起来,正吃力地要将摩托车扶正,民警帮其扶起摩托车,一靠近他时,就闻到了其身上的酒味。
洪某表示身体无碍,民警让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发现洪某呼出的酒精度超过醉驾标准。民警便将其送往醒酒中心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洪某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194.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民警调查,洪某今年已经16周岁,其驾驶的摩托车为150CC的东方牌摩托车。其交代当晚在罗山梧桐社区的朋友家聚餐喝酒,喝了约两杯白酒。后来自己要回家就从梧桐一路开到SM红绿灯路口,在左转时没注意,车子擦撞路沿摔倒。民警进一步询问,洪某称自己去年已从中专退学了,现在已经在工作。
因洪某已经16周岁,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洪某醉驾的行为将处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亲人朋友要互相督促,共同抵制拒绝危险驾驶行为。面对糊涂的亲友,一个劝阻就能帮其系好生命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