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一市局级干部张某某在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中,将办公室搬到隔壁房间(符合标准),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超标)。11月15日,省纪委“每周一案”解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党员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管理规定,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张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16日 新华网)
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11月又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此拉开了各地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整治活动的序幕。时至今日,可谓成效显著。可谁知表面规规矩矩的背后暗藏这么多花招,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2014年国家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市级机关正职的办公面积为42平方米,张某某作为一名市局级领导干部,本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但他却玩起了小聪明,经过伪装之后办公室面积却高达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像张某某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处事之风,是典型的侥幸心理在作祟。他与国家政策抗衡,随意变通这种愚蠢行为带来的不是环境的舒适,而是纪律的严惩。也反映了个别干部长期养成的贪图享乐和迷恋权威象征的一种病态心理,在大环境下无法及时认清形势,改正错事,终究只能是害人害己。
作为党员干部,本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为一方百姓谋福祉。张某某却把心思花在了如何创造安逸舒适、豪华气派的办公环境上,试问,一个人占用如此奢华的办公室,能作出多少业绩?为当地群众做多少实事?难道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不能满足他的办公需求,放不下他所需的办公桌吗?还是他的心太大,却装的不是群众。
条件再好的办公室、办公设施,如果坐在里面的人天天心不在焉,不务正业,完全是浪费公共资源。反之,一个胸怀天下、心系群众的人不管坐在哪里,办公环境如何他都会克己奉公、踏踏实实的干好工作。
既然选择了为官从政,就要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清贫。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戒,牢记使命,切实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在欲望和现实之间做出正确的抉择。(侯琴 供稿)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