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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需要严监督、硬指标

2015-11-16 15:06:13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确保党管武装有效落实,通过长期探索,党和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出台了比较具体的文件规定,为各地武装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的遵循。

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党管武装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为确保党管武装有效落实,通过长期探索,党和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出台了比较具体的文件规定,为各地武装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的遵循。大部分县(市、区)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规定,武装困难及时化解、工作形势朝气蓬勃,而有的县(市、区),把目光只盯着GDP的增长、民生政绩,无视武装工作制度的严肃性,经费长期拖欠、干部调整随意,议军会长期不开,现场办公基本没有,总有更重要的工作胜过武装,导致地方武装工作困难重重。所以说,再好的工作制度,关键在落实,落实好了工作顺畅、人际和谐,小至一个单位、大至一个国家,都是这个道理;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总是会先做出功利选择,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的武装工作,就自然失去了吸引力。笔者认为,党管武装需要严监督、硬指标,以确保武装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以确保武装工作真正依法推进。

一、加强国防教育,培养武装工作感情和依法建武意识。地方党政领导任职培训、党校例行培训等,不忘国防内容,不仅从宏观上强调国际国内形势,还要从微观上学习军事知识、学习具体法规,将国防内容、武装知识从一开始上任就融入到地方党政领导思想意识中,到就任全过程都能受到加强武装建设刻不容缓的国防教育。各级党委自行组织的理论学习,将国防法规、上级精神学习列入必查内容,时刻提醒党政领导搞经济建设不能忘记国防利益,牢固树立国防利益至高无尚的意识。通过高层次的强制教育,首先确保国防意识深入党政领导心中,因为他们的言行能影响和带动一方人。

二、健全法规制度,实现由行政指令型向法规约束型转变。进一步修订现有法规制度,对党管武装的检查监督、违反处置等明确和细化,增强操作性,克服目前党管武装法规不够完善配套,与其它法规衔接不紧、执法主体不明、约束力不强等问题。通过细致立法、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武装工作职权,保证“军事机关提建议、党委作决策、政府抓落实”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转。建议建立党管武装军地联合检查制度,省军区联合省委、省政府,军分区联合市委、市政府等,每年至少一次到下级单位进行党管武装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责任人及时问责,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保证党管武装各项制度规定能具体落到实处。

三、完善有效机制,实现由领导推动型向责任促动型转变。从实践来看,推动党管武装工作必须有一套有效机制来保障,细化指标,以确保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武装经费强制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为武装工作切实纳入地方整体建设规划创造条件,像中央财政预算国防经费那样,地方财政也要预算同等比例财政收入作为同级武装经费,地方经济效益好,预算基数大,武装经费自然就高,反之则低,真正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再由党政领导凭重视程度决定武装经费应该给多少;将武装工作强制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并规定相当分值,武装工作开展不好,影响本镇、本县总评分数,拖拉在全县、全市的总体排名,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武装工作的重视;将武装工作成效强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个人政绩考核体系,并与成长进步挂钩,从国家、省市具体到一个县、一个镇,经济、社会、武装等协调发展才是科学发展,那么作为一方领导,抓工作当然不可太偏执,也应该具备保持各系统协调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个人政绩就不能不考武装工作成效,应该让上级军事机关在党政领导个人政绩评定中发挥一定作用,让武装工作不仅能成就支持者,还能影响后进者。(高心红 章广建)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