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白荣辉)11月3日下午,福建晋江交警大队池店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故意遮挡、涂改机动车号牌专项整治行动,在巡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前后车牌的尾数不一样,前牌为SD364,后牌为SD361,民警立即查扣该车,经检查,民警发现,原来是车主为了逃避“电子移动摄像”的抓拍,自行用可乐瓶的铝片,喷上与车牌一样的底色,然后用黑色油漆写上阿拉伯数字“1”,再粘贴覆盖在车牌尾数“4”上,使原车牌闽CSD364变成闽CSD361,民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遮挡、涂改、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对闽CSD346号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一段时间来,交警池店中队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机动车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有少数车主为了逃避“电子移动摄像”的抓拍,采用各种手段遮挡、涂改牌号,不少摩托车的尾牌用橡皮条、铁夹等物遮挡牌号,这种行为不但妨碍了公安交警部门正常执行公务,而且还埋下了社会治;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摩托车实施抢劫,由于他们遮挡了车牌号造成当事人无法辨认其车牌号,给破案造成了困难。
今后,交警池店中队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点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