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2015年7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来,青川法院木鱼法庭积极打造“三型法庭”,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树立起基层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窗口形象。
一是制定法庭法官联系村社制。先后在辖区内的木鱼镇木鱼村、观音店乡观音村、骑马乡民主村、板桥乡上马村等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社设立了巡回审理联系点,建立社区法庭,法庭干警不定期到巡回审理联系点和社区法庭开展审理工作,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送法进村社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二是邀请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按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相关要求,选聘多名人民陪审员,在辖区各村社选聘特邀调解员,运用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在调解案件、审查案情方面的有利作用,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保证达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并积极邀请辖区内乡镇人大主席团、政协委员旁听案件,邀请廉政监察员全程监督案件审理,保证案件审理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向辖区内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该庭廉政建设、涉诉信访以及“三型法庭”建设等情况,促进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的提升。(李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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