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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而能服”才能“下而有为”

2015-11-02 15:04:46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导读:今年7月,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此前,各地也对干部能上能下积极探索,出台新规。

《规定》明确干部能下的六大渠道,包括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这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更为全面、权威的政策依据。

干部“能下”无疑是增加了广大干部的自我约束力,是增加了广大群众对干部谋事创业的信心,是为从严治吏开辟出了一条新道路,也为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扫清障碍。干部“能下”的消息传开之后,各地出台的各项关于能下的新规实在是大快人心,但在官本位盛行的社会氛围里,“能下”的干部大都会遭到老百姓的唾弃,干部如何下而能服,如何下而不馁,如何下而有为,又成了干部能上能下监管体制所引发的新课题了。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实践与前进的道路中,存在过错或不足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如何去面对问题。是遇着难题消极对待,还是直面困难积极对待从而想法设法去破解,考验着领导干部的修养与胆识、能力与水平。干部从群众中来,本应有着良好的修养和较强的自我约束力,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告诉发展,干部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干部谋事创业时难免会如履薄冰,畏手畏脚,从而出现“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在其位不能尽职尽责“谋其政”的不良现象。

目前,从各地新规执行的情况来看,“下而能服”的确成了这项新规遇到的一大新难题,很多领导觉得自己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受到如此的惩罚,心中难免有所不服。笔者认为,“下而能服”是干部“下而不馁”、“下而有为”的重要前提,必须要让干部从心里面认识到“能上能下应是常态,不是贬黜”,那么其一应该加强对他们心理状况的关注,“下”的干部心理负担重,有必要对他们开设心理辅导课,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在新工作中愿干、敢干、能干;其二“下”的干部自身也应树立良好的心态,积极主动适应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安排和调整,心中有委屈可以积极主动找领导倾诉,并主动寻求解决困难的方法。此外,在对“不为”干部处分时,应当强化对“有为”干部的奖励,同时如果“下”的干部在组织的新安排下能有所作为的也应给与一定的奖励,努力营造出“守制度者吃香,犯制度者吃亏”的氛围,放大正能量、曝光假恶丑,实现干部从“不敢违”到“不想违”的警醒和自觉。( 徐美玲 供稿)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