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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双庙镇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

2015-10-27 13:39:05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近日,达川区双庙镇根据区安办统一部署,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活动,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切实加强餐饮场所安全生产和进一步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中国网讯:(林远德)近日,达川区双庙镇根据区安办统一部署,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活动,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切实加强餐饮场所安全生产和进一步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高度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分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营业场所防火、防泄漏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整改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是餐饮企业对液化石油气进货渠道把控不严,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混入餐饮场所,五是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混乱等。

二、目标及任务

为彻底消除燃气使用的安全隐患,规范使用程序和范围,双庙镇特成立燃气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刘家蓉,副组长:王晓艳、王旭东,成员:李强、肖君、朱兆祥、李仁俊、甘元秀、吴迪、伍美君。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是使用天燃气(含煤气罐),液化石油气和煤气等燃气的餐馆为主要目标。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以此到达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三、停业整改

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

(一)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装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不小于1米。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重量超过100千克时置专用气瓶1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用气建筑的安全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气瓶间应当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

2、气瓶间高度不能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地漏及其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另电开关必须设置在室外。

3、气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存放或者用建筑物隔开。

四、坚决取缔

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件为不齐的。

五、积极宣传

结合实际,以印发的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行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活动。

六、分清责任

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