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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匀市法院:以推进车载巡回法庭建设为抓手 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2015-10-16 10:35:59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

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都匀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运用新思维,应对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始终以人民利益为上,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车载巡回法庭作用,以更贴心、更到位、更及时的服务,开辟了一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新途径,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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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都匀市法院法官在车载巡回法庭上审理案件

一是办案与普法同步推进,发挥好法庭宣传职能的作用。注重加强车载巡回法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心挑选农村多发、易发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把巡回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注重调解、强化速载,审执结合,通过以案说法,解疑答惑,为旁听群众上好生动、直观的法制课,扩大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审判与指导同步推进,发挥好审判引领作用。通过车载巡回法庭,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加强与村组社区的协作配合,以案施教,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实战指导。强化案件风险评估、当庭宣判等工作要求,就地培训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和对抗,促进法官提升依法办案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帮助基层组织提升依法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巡回与服务同步推进,发挥好司法治理职能作用。车载巡回法庭变“等案上门”为“巡回立案”、变“坐堂办案”为“办案到村”、变“开庭普法”为“送法到家”,司法为民、服务民生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在车载巡回法庭办案过程中注重善用群众语言,善做群众工作,发挥“乡土司法”的特色和优势,深入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

近年来,都匀市人民法院以推进车载巡回法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缩短到“零距离”,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公平正义,为推动依法治市助力,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跨越赶超、同步小康提供法治保障。(赵华祥 )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