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双拥中国讯(记者 刘宗利 特约记者 蔡鹏飞)在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南埔中队,泉港驾驶员林某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有些无奈地直呼“后悔极了”。
林某因酒后驾驶被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查获。他是泉港一所幼儿园的校车驾驶员,当时校车上还坐着1名幼儿老师和12名小学生。
酒驾司机载着12名儿童
10月13日早上7点45分,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民警在通港路倒桥设卡时,拦下一辆车牌号为闽C823XX的校车,民警在检查校车司机的驾驶证时发现,一股酒气扑鼻而来。在随后的上车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车身外写着“育英幼儿园”标识的19座校车上坐着1名幼儿老师和12名小学生,从司机口中了解到,这群幼儿刚要上幼儿园,他准备前往仙境村方向,将他们送到幼儿园。为了保证学生上课时间,民警联系有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把儿童先行送到幼儿园,并将该驾驶人带回进行处理。
司机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
民警在检查校车发现司机有酒驾的嫌疑,需要做酒精测试,民警决定将这个林某的司机带到中队做进一步的核查。
一到队部,一直“嘴硬”说没喝过酒的司机改口了,交代说昨晚在家里和几位亲戚喝了点白酒。
经酒精检测证明,司机的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9mg/100ml,比20mg/100ml的酒驾标准高出三倍多。
交警的进一步询问得知,林师傅自前年的9月起就买了一辆校车,自己开车开始为这所民办幼儿园载着儿童上下学,而并没被交警部门查获过。
泉港交警大队根据林师傅酒后开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合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还记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在当前从严治理整顿校车的形势下,驾驶人林某无视交通法规,而且酒后驾车运送儿童,性质极为严重。”民警说,泉港交警部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目前,泉港交警大队立即将此事件通报给幼儿园领导和泉港区教育局,希望各校车单位能切实负起学生安全运输的责任,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和安全教育,必要时也可请交警大队予以把关。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