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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第一书记”牢记使命做到四要

2015-09-28 10:46:51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9月21日,广元市贫困村“第一书记”暨驻村干部培训班开班。

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9月21日,广元市贫困村“第一书记”暨驻村干部培训班开班。全市126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及相关部门驻村干部参与培训,培训会上解读了中共广元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决定》和《广元市从严从实管理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试行办法》,对“第一书记”提出工作要求。

笔者认为,出台文件和集中开展培训等措施,都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第一书记”到基层具体该怎样开展工作?笔者认为,既然组织相信、组织选派优秀机关干部下村担任“第一书记”,那么“第一书记”首先应该牢记责任和使命,从内心上欣然接受组织信任,从行动上做好本职工作,从决心上要立志带领驻村脱贫。第一,要定目标。通过走访调查,入户了解,掌握驻村的基本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定期开会总结,在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履职情况,促进工作目标早日达成;第二,要牢记“三个第一”,把群众当亲人。牢记富民强村、保障民生的第一使命,抓好党建、夯实基础的第一责任,增长才干、改进作风的第一要求。机关干部到农村任职,要放下官架子,褪不去官气,住农家、下农田、同劳动、共生活,参加会议、走访群众,在工作中培养对基层群众的感情,与群众打成一片,为群众致富、村庄发展出谋划策,杜绝“镀金”心态。第三,要定任务。通过自身是机关部门的职工,通过“对上”沟通联系,为贫困村尽可能争取项目支持和政策帮扶,同时,要帮助驻村建制度,抓培训,提升群众素质,发展产业带头人,帮助所在村实现“有好带头人、有集体收入、有活动场所、有管用制度、有满意服务”的目标。第四,要有监督。为保障“第一书记”在驻村工作有效开展,主管部门可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周静)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