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双拥中国讯(特约记者 蔡忠东)一名苏姓女子一年前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小轿车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9月16日下午,该女子因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晋江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9月15日晚23时许分,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晋江市安海镇区夜查时,发现一部车牌为闽C829**红色小轿车在执勤卡点前方突然停车欲掉头逃离,发现此迹象后,执勤民警快步上前将车拦停,却发现是一名女司机,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却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虽然,女司机一再强调没有喝酒,但其言行举止、浑身酒味及涨红的脸色已将其酒后驾驶的行为暴露无遗。经炊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女子的酒精度含量为165mg/100ml。抽血检测后,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0.31 mg/100ml。当天晚上,苏姓女子被移送强制醒酒。据苏姓女子介绍:当天晚上,她与两发伴到灵源山登山锻炼后,在山上喝了几瓶啤酒,后因山上交通不便,就自己驾驶车回家,没想到刚入镇区就被逮修正在着。经查,苏姓女子于2014年2月13日晚,因无证酒后驾驶小轿车曾被交警安海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被处罚后,该女子仍不思悔改。9月16日下午,因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苏姓女子被晋江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而可笑的是,在得知自己即将被刑拘时,该女子还一直纠结于是送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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