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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向母讨要生活费 联动调解解忧愁

2015-09-16 09:21:26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8月14号,旺苍县人民法院普济法庭走进了一位未满十六周岁的来访者小杨。

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阿姨,我父亲去世后单位给我解决的生活费一直是母亲在领取,我这些年都是爷爷婆婆在负担我的生活,九月份我就要读高中了,我今后的生活费和学费咋办?”8月14号,旺苍县人民法院普济法庭走进了一位未满十六周岁的来访者小杨。“放心吧,孩子,我们一定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你的问题。”望着孩子胆怯又无助的眼神,接待法官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她们一边安慰着小杨,一边思索着解决问题的方案。

经过与小杨的进一步交谈,法官了解到:小杨的父亲十多年前在某单位务工中死亡,小杨的母亲与小杨的爷爷婆婆为分割抚恤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问题曾对簿公堂,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他们达成了小杨、小杨的爷爷婆婆按政策规定各自在某单位领取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协议。后小杨的母亲蒲某改嫁。小杨在随母亲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不愿意随母亲生活就回到爷爷婆婆家里,之后的生活基本上全是爷爷婆婆在负担。而小杨该领取的生活费一直是蒲某在领取。现在小杨的爷爷婆婆年老多病,小杨也要读高中了,爷爷婆婆再供养小杨上学很困难了。“阿姨,妈妈以前领取的钱我可以不要了,但今后的钱我很希望自己能领取支配,我真的需要钱上学。”交谈中,小杨哭了。

小杨还是未成年人,小杨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蒲某是他的法定监护人,代小杨领取他的生活费是蒲某的权利,支付小杨的抚养费也是蒲某的法定义务。考虑到小杨已失去了父亲,如果再把母亲告上法庭对他们的母子亲情将是一种伤害。而且如果由小杨作原告在法律上还有些障碍,诉讼需要的时间较长。为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小杨的问题,法官决定启动联动调解机制,争取依靠调解及时化解他们母子矛盾,挽回他们的母子亲情。当法官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镇上综治办何主任后,他非常赞同法官的意见,随后他们组织了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工作,小杨和蒲某达成了一致意见:蒲某承诺小杨上高中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都由她负责给付。

9月7日,当法官回访该案时,小杨的婆婆告诉法官:“孙儿的妈妈已经给付了他一千元的生活费了,孙儿可以安心上学了,谢谢你们!”听到小杨的近况,法官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刘燕)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