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8月29日上午,广元交警三大队在“打非治违”第三波次“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整治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轻型普通货车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8时30分许,大队民警在宝轮镇山珍大厦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号码为川R42076号依维柯牌轻型普通货车运载桶装汽油沿清江东路由南向北行驶,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张杰(男,44岁,身份证:512901197102110438,南充市顺庆区人)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所属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公司,运载散装汽油时未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执勤民警对其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着令立即整改,随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员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闫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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