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家团 杨金銲)7月28晚21时许,在福建晋江市世纪大道南区中学红绿灯路口,一辆奔驰车正在等绿灯。突然一声“嘭”,司机郑某急忙下车查看,原来自己的车被一辆摩托车追尾了。
摩托车上两人都摔倒在地,郑某发现摩托车司机似乎喝酒了,就当场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发现摩托车躺在奔驰车后,车头损毁严重,奔驰车后有明显碰撞痕迹。
民警闻到肇事司机吴某身上的酒气怀疑他喝酒了,但发现肇事司机嘴巴受伤无法吹气,于是先将当事的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进行抽血化验。经检测,吴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清醒后的吴某称,当晚7点许下班后便与工友刘某一同骑车回家,自己感觉下午干完活可能有些中暑,头有点晕,便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水,谁知道路上发生了事故。吴某经过治疗,头皮缝了6针,身上有多处擦伤。直到清醒,他对于当晚发生的事仍记忆模糊,说不清楚,但他坚持自己没喝酒。
工友刘某因没戴安全帽,头部受伤也要接受头皮缝针手术,身上一样多处擦伤,刘某称,自己发生事故后便意识模糊,什么也不清楚,直到早上在医院醒来。他坚持自己与吴某都没喝酒。
虽然吴某坚持自己没喝酒,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酒驾的判断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测试结果。因吴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已达酒后驾驶的标准,等待他的将是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事故具体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夏季防中暑,在饮用藿香正气水后最好不要立即驾驶机动车,一般饮用藿香正气水,酒精大约在20分钟后褪去,不过对于酒精敏感的体质,建议不要驾驶机动车。在驾驶机动车前,也不能喝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和口服药剂,这也是为了自身和乘客的安全,驾驶员应该多加留意其外包装上的标签和实物说明。希望司机朋友们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