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严格贯彻落实“两便”原则,巡回审判工作是青川县人民法院一直坚持的一项重要举措。7月23日青川法院刑庭再次来到青川县青溪镇,本着高效、便民原则,就近选择青溪法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白某友、白某成、白某发非法狩猎、非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且被告人中有一人年过七旬,听力下降,行动不便,故采用巡回审理。考虑到年事已高的被告人身体情况,法庭特允许其坐下听审,本次巡回审判,不仅让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在国家司法机关庄严的审判下接受法律洗礼,也让被告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白某友违反狩猎规定,非法狩猎野猪、黑熊,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张某某邀约王某某、白某友、白某成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条例,被告人张某某、白某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五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积极配合法庭调查,为庭审案件理清了脉络,以身说法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且肃穆的法律课,本次巡回审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青川县人民法院今年来受理了多起资源类、枪支类案件,由于被告大多系偏远地区的村民,文化程度低,法律认识不到位,青川法院将巡回审判工作作为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一个重要平台,深入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此举在青川县诸多乡镇,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徐萌桧 林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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