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四川讯 近日,达州市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荷叶街一农产品销售门市的香肠抽检酸价严重超标进行了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当事人在万源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以20元每斤购进散装香肠共计20斤,以30元每斤的价格销售了3斤,除去抽检4斤,还剩13斤。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香肠进行了现场封存。
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五千元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监督当事人现场销毁剩余的13斤酸价超标香肠。(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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