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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法院:七旬老人持枪支 刑庭便民巡回审理

2015-07-16 09:53:12来源: 中国网双拥中国
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诉讼,7月14日一早青川县人民法院刑庭的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骑马乡人民政府院内开展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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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诉讼,7月14日一早青川县人民法院刑庭的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骑马乡人民政府院内开展巡回审判。家住青川县骑马乡岩埝村的被告人杨某某一家因家境贫穷一直居住在深山里,交通极为不便,且被告人今年已73岁高龄,双耳听力受损,应其家属要求,青川法院刑庭决定采取就近审理的便民原则,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骑马乡人民政府的会议室内。上午10时整,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正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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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带领本乡干部参与了旁听,承办该案的公安民警也来到了庭审现场。被告人杨某某,生于1943年,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在家中存有其父辈遗留下来的两支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其行为已经触犯了非法持有枪支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案经过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合议庭休庭10分钟后对该案进行了小结和宣判,鉴于被告人悔罪态度好,年事已高,没有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判决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近年来,青川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开庭审理案件,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真正把法庭搬到群众的家门口。(青川法院 徐萌桧)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