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9日上午,教导员杨超在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县级以上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座谈会议。车管所全体民协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车管所就近期发现的8起上年度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未成功,但同时驾驶人未及时将体检表提交到车管所录入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导致驾驶证进入“注销可恢复”状态的情况作了通报,并就导致此种情况存在的原因作了分析。随后,组织学习了公安部123号令,并就驾驶人体检相关业务进行培训。教导员杨超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一是医院要与大队办公室和车管所建立联动机制,在遇业务不清楚时要主动咨询;二是车管所对医疗机构驾驶人体检负有监管责任,要不定期到医院查看办理情况,对业务进行检查指导,建立抽查督导台账;三是驾驶人体检中心应建立驾驶人自行到车管所提交体检表台账,体检医生负有告知责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四是希望两家医疗机构以“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做好驾驶员体检工作。 (王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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