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达川区法院切实将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机制建设和措施落实,真正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于近日成功处置一起蓄意伤害事件,有效防范了暴力袭击、侵害干警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2015年7月7日上午10时左右,达川区法院民一庭案件当事人喻某(女,46岁)为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来到达川区法院。在进门安检时,值班法警段浩要求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并将携带的手包过安检X光机进行检查。喻某拒绝接受安检,且神色慌张,法警遂严厉警告再次要求其必须过安检。喻某见无法通过安检通道,向值班法警解释:“我是来法院找陈法官的,被告打了我一直找不到人!”,并在嘴里念叨:“老子见到他杀死他!”。见到喻某不寻常的举动和言语,值班法警敏感地意识到喻某会有不良动机,如不制止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为了保证当事人及法官人身安全,值班法警果断命令其交出手包,从其包内搜出长约30公分,且异常锋利的管制刀具一把,并通知达川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在民警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喻某是怀着对对方当事人及主审法官的不满,计划在当天用管制刀具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和攻击。
此次事件是对法院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重要考验,对事件的及时发现和成功处置,是达川法院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和法警认真履职的结果。达川区法院必将认真汲取和总结处置此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深化对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细化责任,落实措施,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更加安定有序的环境。(作者: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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