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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闭门躲债,法官上门把庭开

2015-07-08 14:13:08来源: 中国网双拥中国
2015年7月6日清晨,一辆青川法院的警车来到宁静的小村庄,车上走下两位法官,他们敲响了被告赵某的家门。

中国网讯:2015年7月6日清晨,一辆青川法院的警车来到宁静的小村庄,车上走下两位法官,他们敲响了被告赵某的家门。原来,赵某于2013年4月21日与某银行签订了农户小额贷款合同,贷款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合同约定一年后偿还,但合同到期后,赵某却没有主动归还欠款。某银行催收无果,不得已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赵某有意躲避,不接听电话,拒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特快专递。经过青川法院民二庭的承办法官多方打听,终于掌握了赵某的行踪,这天一早便带上相关材料找上门来,在找到被告后,法官给他讲明法律责任,被告同意立即开庭审理。法官立即通知原告到被告的临时住处来参加案件审理。经法院审理,被告赵某贷款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赵某见此情形,自知躲不过去,只好老实下来,积极解决。后经法官的耐心调解,赵某承诺归还本金及利息,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

近年来,青川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法官常常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理案件。并且在案件审理中善用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本着以调解促和谐,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态度,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纷争,有效缩减办案时间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双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冯冬冬 唐亚玲)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