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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企业“硕鼠” 侵占300多万被刑拘

2015-06-30 14:14:30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陈某到成都担任区域经理后,遂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销售磁砖的部分货款(共计3752817元)采取“不入账”方式,将货款占为己有后用于日常挥霍。

本网讯 (刘宗利 通讯员 陈维维 许铭剑)陈某(男,晋江人,45岁)利用担任区域经理的职务便利,6年内先后将公司货款37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最终被老板发现,陈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牢狱”代价。

2009年,陈某被晋江市某陶瓷公司派驻成都办事处担任负责人,由于自己的“酒瘾”很大,在没有担任负责人之前,每天也就喝点啤酒解解馋,花销还是承受得起。但是自从陈某负责成都办事处的工作后,面对每天汇入自己银行卡的销售额,便再也没法控制贪念,最终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不该属于自己的金钱。据了解,陈某到成都担任区域经理后,遂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销售磁砖的部分货款(共计3752817元)采取“不入账”方式,将货款占为己有后用于日常挥霍。

“当上了区域负责人,我觉得啤酒有点配不上自己的档次,所以经常在下班后约朋友到高档娱乐会所喝酒,喝的酒也都是高档的红酒、洋酒,一个晚上的花销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元。”陈某告诉民警,这种行为几乎已经成为了自己晚上下班后的习惯。

最终纸还是包不住火,2015年春节,公司发现成都办事处的销售业绩这几年老是上不去,遂派人到办事处调查情况。却在与客户对账后,发现部分欠款都已经还给办事处,但是办事处的账面上却没有登记,经过再三核实,原来都被陈某私自截留,没有“入账”。事情败露后,陈某乞求公司原谅自己,将会把钱尽快还上,但是钱都被自己挥霍花光,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最终,公司老板选择报警求助。

接报后,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搜集到陈某的犯罪证据,经过不懈动员努力,6月25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动到晋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投案后的陈某声泪俱下,称自己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年收入也能达二三十万元,却因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导致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目前陈某已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