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谢波组长检查沙州法庭
本网讯:6月23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波到青川县人民法院木鱼人民法庭、沙洲人民法庭进行了审务检查,青川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林、纪检组长马文早、办公室主任何文学参加了督察。
图为:谢波组长检查沙州法庭
谢组长检查了木鱼人民法庭、沙洲人民法庭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案件受理、审判执行、安全检查等工作,听取了法庭庭长的工作汇报。谢组长对两个法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法庭工作:一要按照“三个一”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案款,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二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对来访人员进行安检,特别是开庭前的安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三要做好人员出入和危险物品的登记,做到有底可寻、有证可查;四要坚持原则,牢记规章,依照法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对说情、打招呼的要按照“留痕制度”规定做好登记。
李院长对法庭工作作了强调:一是在在上班时间全庭干警必须坚持着装;二是必须遵守驻庭制度,不得“走读”;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心,上网文书要规范,校对要认真,避免出现错漏。
两位庭长表示,将认真落实领导的指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 青川县人民法院 白梅)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