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双拥中国网 > 军供建设 >
投稿邮箱:sy.china@163.com
联系电话:010-85916510

南京税务部门解答“双拥”税收优惠政策

2015-03-12 11:54:24来源:
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人数在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均按照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