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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调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15-12-09 09:08:54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泗县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抚恤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泗县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抚恤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新标准,该县提高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在乡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同时,这次还提高了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对已享受优抚对象优抚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郝猛 记者 刘艳灵)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