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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民政局开展核查规范优抚对象数据活动

2015-12-04 11:33:23来源:长宁新闻网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厅办〔2014〕103号)的相关精神,长宁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查规范优抚对象数据活动。

长宁新闻网讯(王宝杰)为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厅办〔2014〕103号)的相关精神,长宁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核查规范优抚对象数据活动。

此次核查范围为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等。其主要工作是确认优抚对象实际状态,对已去世人员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减员处理,对正常享受待遇优抚对象进行核查并更新完善其信息,使信息系统数据、书面档案材料与实际状况吻合一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动中。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