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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新政:率先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

2015-12-03 10:24:44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优抚对象是“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敬的人”,他们是民族英雄、国家功臣,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爱戴。

中新网杭州12月2日电 (记者 谢盼盼)优抚对象是“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敬的人”,他们是民族英雄、国家功臣,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爱戴。2日,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出台新举措,在全国率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

据了解,这一举措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优抚对象,重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家属、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解释优抚政策;收集、整理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反馈;为在生产、生活、学习中有实际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有需要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和拥军的活动;其他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有关的公益资助项目。

据浙江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出台该措施主要目标是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改善优抚对象生活,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政还规定了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的三种主要模式。一是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模式。通过社会力量的有效优抚服务,提高优抚对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基层服务网络模式。通过聘任有工作经验、有意愿为优抚对象服务的退休人员、优秀退役军人或其他热心人士,建立健全优抚工作联络员队伍,以县为单位,形成县、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紧密联系的三级服务网络等。三是志愿服务模式。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慈善、公益、社工、志愿者等组织为优抚对象提供自发和志愿服务,提升优抚对象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据浙江省民政厅优抚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江部分地区已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仙居县成立了荣军帮扶服务中心,建立了“专门办公室—乡镇(街道)联络站—村(社区)联络员”三层服务网络,组建了一个拥有近500名志愿者的仙居荣军帮扶服务中心志愿者协会;温州市瓯海区以娄桥街道为试点,由“瓯海区心理与社工服务中心”承接,为该街道46名平均年龄77岁的优抚对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完)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