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双拥中国讯 近年来,浙江省平湖市紧紧围绕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养老等重点保障领域,从优抚对象最关心、最现实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医疗减负、养老保障等政策,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落实抚恤补助待遇,实现“应补尽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根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并按规定时间将抚恤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建国前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年增幅达到20%,今年全市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提高后将惠及全市近1900名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预计财政经费支出约2000万元。
二是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实现“应享尽享”。将1-6级伤残军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其中门诊和住院费用补助比例均达到100%,每年年初发放上年度优抚金10%的门诊包干费用,满足优抚对象患小病及时医治所需,资助7-10级伤残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所需参保或参合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支付,健全医疗补助即时结报系统,每年为优抚对象即时结报支出费用达到60万元以上。实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
三是落实健康疗养待遇,实现“应疗尽疗”。每年组织四批次疗养活动,欢送老复员军人到浙江省荣军医院开展为期5天的专业医疗健康体检和疗养,提供全方面的医疗保健服务,三年来共安排短期疗养老复员军人近400人,同时开展上门体检慰问老复员军人及遗属200多人次。针对驻平部队建制较小、远离部队体系医院等实际,该市每年专项支出经费10万元,确定市内2家综合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等,有效解决部队官兵因突发性急病、小病的就近就医困难问题。
四是落实养老补助待遇,实现“应助尽助”。为帮助退伍军人应对“白发浪潮”,积极向退伍军人宣传参加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市民政局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人武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供优质服务,为他们办理参保手续提供便捷。三年来为退伍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军龄认定证明材料累计380余份。自2011年8月开展困难退伍军人养老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受理60周岁以上自费参保的困难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审批累计1100余人,共支出生活补助金530多万元。
五是落实抗战老兵待遇,实现“应优尽优”。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积极开展关爱抗战老兵的系列慰问活动,同时通过平湖电视台、平湖日报等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抗战老同志的先进事迹,拍摄《这八年》,采编《抗战老兵风采录》等宣教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由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慰问,及时向健在的14名抗战老同志送上每人5000元的慰问金和抗战纪念奖章,以充分表达对抗战老兵的敬仰和关爱。(浙江省平湖市双拥办)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