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在2015年“八·一”即将来临之际,为使重点优抚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已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将“八一”期间慰问金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
2、伤残军人;
3、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岁以上烈士子女。
二、慰问标准及发放方式
慰问金标准每人600元,慰问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以上人员慰问金发放的告知工作。
特此通知
哈密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