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双拥中国网 > 优抚安置 >
投稿邮箱:sy.china@163.com
联系电话:010-85916510

临海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 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015-09-09 17:41:47来源:临海新闻网
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再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惠及5类优抚对象2083人。

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我市部分优抚对象收到“纪念礼”: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再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惠及5类优抚对象2083人。

调整后的标准里,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退休待遇的残疾军人,以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09元为参照基数,按残疾等级及比例计发。2014年10月1日调整后的一至八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高于今年自然增长机制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护理费按规定调整);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三属”,以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88元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80元的平均值为参照基数。烈属、因公、病故分别按基数的110%、105%、100%计发。

特别要提到的是,调整后的抗战、解放、建国后在乡老复员军人,以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80元为基数,分别按基数的80%、75%、70%和国家增发的2400元、1690元、1690元计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80元为基数的70%计发;同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规定,其生活补助标准按2735元/季执行。

此外,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部分优抚对象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残疾军人、“三属”,按2014年国家标准执行。抗战时期入伍复员军人,每人每季249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复员军人,每人每季2298元;建国后入伍复员军人,每人每季2283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季1125元。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每人每季1080元。

“目前抚恤优待补助金均已发放到位.”据市民政局优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目前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相关工作正加紧推进中。此外,在9月3日前,市里也已走访慰问部分抗战老兵,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元,给其发放了纪念章等,为抗战老战士、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也向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献上了一份厚礼。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