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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兵离婚 原由暗藏隐情

2015-08-17 13:34:17来源:中国网双拥中国
因父亲陈高松已年近八十,身体不好,现在在医院住院,继母对父亲照顾不周,他是受自己父亲委托,到法庭立案起诉离婚的。说着陈翔还拿出了一张按有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中国网讯: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河市法庭的大门刚刚打开,就有一中年男子来到法庭说要打官司,此人自称陈翔,因父亲陈高松已年近八十,身体不好,现在在医院住院,继母对父亲照顾不周,他是受自己父亲委托,到法庭立案起诉离婚的。说着陈翔还拿出了一张按有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河市法庭受理此案后,电话通知了原、被告双方到法庭,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此案与陈翔陈述的大相径庭。陈大爷刚开口第一句话就让法官惊讶不已“法官啊,这个诉状根本就不是我的真实意思啊”。听到此处,法官感觉本案另有隐情,忙叫陈大爷再看看诉状内容,陈大爷看完诉状后,长叹了一口气,打开了话匣子“我叫陈高松,你们看到的诉状和授权委托书的签名和指印确实是我签的和按的,但我是被我的儿子逼着这样做的啊,我的儿子叫陈翔,就是来交诉状的那个人,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逼着我这样做。我的第一个妻子前些年去世了,被告冯通玲是我第二个妻子,我们是经人介绍的,并在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我和冯通玲感情很好,没有什么矛盾,也并不是诉状上说的我生病了她都不来看我,真相是我病了刚住院,冯通玲就来到医院照顾我。起诉这个事都是我儿子陈翔强迫我的,他还拿走了我的身份证、户口薄、残疾证。我是抗美援朝的老兵,我的儿子还拿走了我的军官证、转业手续、退休证,还有我的工资卡,就连每年发给我的残疾补助款都是给我拿走了的”说到这里,陈大爷愤怒中夹杂着心酸又长长地叹了口气。听了陈大爷的述说,法官又询问了本案的被告冯大妈,冯大妈表示陈大爷说的都是实话,她和陈大爷婚后感情一直很好,没有什么磕绊,都是他的儿子,不知道是什么目的,一直在中间阻扰。听到这里,法官好像明白了什么,当即问两位老人是否愿意调解,两位老人连连点头“我们要调解,我们不离婚”。当两位老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按上指印的那一刻,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法官说法,提醒别有用心者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婚姻自由”不只是青年人的权利,老年人同样有追求自己人生幸福的权利,其“婚姻自由”的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老人再婚,只要是双方自愿,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子女干涉父母的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子女,应该多多的体谅老人的辛苦和不易,应该选择尊重而不是阻挠干涉,甚至上演类似本案的闹剧。(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黄勇智)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