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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出台社区(村)双拥工作实施意见

2015-08-05 13:05:59来源:中国双拥网
全市各级充分认清做好社区(村)双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双拥工作在基层落实、向社会延伸,在全社会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

为了夯实基层双拥工作,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双拥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充分认清做好社区(村)双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双拥工作在基层落实、向社会延伸,在全社会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

  《意见》明确了社区(村)对辖区内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及驻军单位,在物质上帮扶、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抚慰的双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褒扬宣传、报喜慰问、精神慰藉、居家关爱、为兵服务、结对帮扶、军民共建等活动。通过健全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网络,定人负责,提升服务质量;整合优化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公共管理服务站等资源,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优惠服务,不断强化社区(村)双拥工作服务功能。

  《意见》要求辖市(区)、镇(街道)要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对社区(村)双拥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明确工作经费应由辖市(区)财政统筹安排。《意见》还将双拥工作纳入社区(村)日常工作内容,纳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作为推荐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市和谐(平安、文明)社区(村)的重要依据。(江苏省常州市双拥办 陆峰)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