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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维军合议庭 司法拥军齐步走

2015-07-31 10:48:49来源:泉州晚报
因业绩突出,该庭先后获评泉州市及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石艺娜 陈秀军)“八一”建军节将至,记者了解到,惠安法院自2000年3月30日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以来,积极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建立了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机制,共审结涉军案件304件,执结执行案件83件,调解撤诉率达60.33%,为军人军属减免缓交诉讼费15万多元。因业绩突出,该庭先后获评泉州市及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设立“法律拥军服务站”

因驻惠部队营地离惠安法院较远,维军合议庭在各驻惠部队设立了法律拥军服务站,将维军合议庭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上墙公布,解答官兵法律咨询20多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去年5月,驻惠某部队一名陕西籍战士的父亲在山西大同的煤矿工作时发生工伤,多方索赔未果。战士心急如焚,通过电子信箱向维军合议庭求助。合议庭指派法官详细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列出赔偿清单供参考,还及时与山西当地法院沟通,最终促成其父与用人单位和解,顺利拿到赔偿款,解决了战士的后顾之忧。

惠安法院还与县武装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征求军人军属的意见和建议,已协同办理各类涉军纠纷和咨询求助事项15件。

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

维军合议庭成立之初就承诺,凡涉及军人军属的各类案件,一律实行“三优先”,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

在惠安法院的立案庭及基层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均设有“军人军属优先”的标志牌及诉讼程序示意图,为军人军属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放宽军人军属涉讼案件诉讼费减免条件,所受理案件均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受理。业务庭在收到涉军案件后,采用简便、快捷、灵活的方式进行审理。在排期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安排上,以不影响军人作训为原则,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只有61天。

司法延伸融双拥大局

惠安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融入惠安县双拥工作大局。每逢重大节日,惠安法院不定期召开维军工作座谈会,与驻惠部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沟通、纠纷联调、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每年“八一”,该院深入驻军部队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在“法院开放日”,邀请驻惠部队官兵观摩庭审活动、法制教育基地等,以案释法增强官兵的法律认知。在该院司法拥军活动的影响下,驻惠部队先后有2名官兵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2名官兵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多年来,驻惠部队未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