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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着力抓好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2020-07-13 11:07:09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并按月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着力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分工,2019年8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重新调整了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较好地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足额兑现补贴标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实行价格临时补贴按月动态调整,按月足额发放。2020年4月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至6月,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全省各地为47万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7亿元,人均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近60元。

加强发放环节督查。规范价格临时补贴测算依据,完善基础台账,精准对象管理,明晰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淮北、宿州、蚌埠、滁州、芜湖、宣城等6市进行了实地督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查看市、县(区)两级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整体情况,并走村入户随机核查30余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