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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巴中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对象集中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2019-03-28 13:54:10来源:华龙网
为方便在重庆工作和生活的巴中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派工作组前往重庆辖区为巴中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

为方便在重庆工作和生活的巴中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派工作组前往重庆辖区为巴中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一次集中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为四川省巴中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12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土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土(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土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二、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三、采集时间

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 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采集地点

巴中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江北区观音桥建新东路13号光宇锦鑫大厦6楼)。

五、申报材料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村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咨询人:卢维加 ;联系电话:15760160063.         

特此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驻重庆市办事处

四川省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