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有着良好的拥军优属光荣传统,2012 年、2016 年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连续八届被评为“ 省级双拥模范县”。近年来,岢岚县持续深化军民共建,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双拥工作取得新突破。
——创新发展,统筹规划,提高群众拥军意识。一是坚持做到“五纳入和五统一”,即把双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纳入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统一考核;纳入全民国防教育,统一组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实施;预算经费纳入财政管理,统一核发。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军地相关领导具体负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服务网络,成立退伍军人安置、军人家属服务中心等小组,形成了军地相连、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爱军助军意识,增进军民友谊。
——拥军助军,全力支持,解决驻军实际困难。一是保障部队建设用地。2015 年为部队提供6.5 亩土地用于相关建设,先后提供800 余亩退耕还林地,帮助驻地部队绿化营区,共建生态园林;2017 年驻地政府和基地共同完成团城村、中心村建设;2018 年提供土地5.2 亩用于部队建设用地,提供25 亩土地,修建军民共建主题广场。二是保障部队完成重要任务,对广场、道路、移民新村、水网、电网、通信网络等进行建设改造,并建立常态化检查巡视制度,确保有重要任务期间零事故。三是积极改善部队周边环境,先后实施退耕还林3 万亩,完成营区道路绿化20 余公里,加固维修军事设施30 多处。四是解决部队实际困难,在部队家属居住集中区,规划建设了2 个综合集市,修建了600 立方米的增压蓄水池一座,协助驻地部队建设垃圾处理场2 个,共派出畜牧兽医人员650 余人次去部队农场指导品种改良,进行疫病防治。五是搞好“四送三服务”活动。坚持“春送文化、夏送清凉、秋送真情、冬送温暖”和服务基地建设、服务部队官兵生活、服务优抚对象。
——加强沟通,多方交流,巩固军地关系。坚持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和谐军地关系,多次组织部队官兵和各单位干部职工到毛主席路居馆国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开展“文化进军营”、组织军地文艺联合汇演、举办军民体育比赛等活动,形成形式多样的双拥工作新格局。与此同时,驻地部队坚守“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的信念,近三年来,先后帮助岢岚县申请到国防补助资金累计达6700 万元;积极支援地方的教育、医疗、文体等公益事业,组织实施军地“1+1”助学工程,先后帮扶160 余名贫困学生,资助金额达18 万余元;为地方捐款27 万元,捐衣物万余件,捐器材、桌凳等300 余件(套)。驻军部队、武警县中队的干部战士,与2 所敬老院、1 处灾民救助中心结对共建,坚持利用节假日到共建点打扫卫生,为群众理发,开展各类修理服务工作,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
——办实事,求实效,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落实生活保障。县财政按照抚恤标准自然增长的要求足额安排专项抚恤资金,为14 名烈士子女办理了生活补助,为48 名复员士官和退役义务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72 万元。二是落实住房保障,解决了30 余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题。三是落实医疗保障,投入50 万元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对1 至6 级伤残军人实行实报实销公费医疗,对7 至10 级伤残军人落实大病救助和医疗保险政策。四是落实安置政策。对全县符合条件的103 名转业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安置。五是落实权益保障。在各大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了军人优先窗口,为军人提供优先、优质服务;明确规定优抚对象享有救助、培训、就业、升学、婚姻等多种优先待遇;完成了烈士陵园的建设,共迁入零散及无名烈士34 名;积极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每年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50 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