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申报,市双拥办联合考查,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推荐桂林市等5个城(县)、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蒋育亮等5名个人为命名表彰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送达桂林市双拥办。联系电话07732812839。
公示名单如下:
一、双拥模范城、县(5个)
桂林市
桂林市全州县
桂林市兴安县
桂林市灵川县
桂林市平乐县
二、爱国拥军模范单位(5个)
桂林市民政局
桂林市教育局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阳桥支行
桂林市转业军官培训与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叠彩区叠彩社区
三、爱国拥军模范个人(5名)
蒋育亮 桂林市秀峰区委书记
刘 伟 桂林市编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廖永乐 桂林市雁山区双拥办主任
谭丽敏 桂林市象山区新竹社区党支部书记
吕仕全 桂林市荔浦县青山镇荔江村村民
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