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形成军、地、兵、警、民共同参与的“大双拥”格局,蛟河市切实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思路,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连续6届24年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
一、坚持高起点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构建“三不忘、四到位、五主动”工作机制。“三不忘”。年初部署工作不忘提出双拥工作任务、下基层检查工作不忘了解双拥工作情况、年终总结工作不忘讲评双拥工作成绩与不足;“四到位”。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五主动”。军地双方取得成绩时主动去祝贺、有了新工作经验时主动去学习、遇到急难险重任务和困难时主动去支援、有大型活动时主动参与、遇到纠纷时主动去排解。
二是确立“四查、五帮、六提高”工作思路。“四查”即查驻蛟部队现役军人和蛟河籍在外地服役军人在蛟河居住亲属的自然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蛟河籍现在外地复转军人在蛟河居住亲属的自然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蛟河复转军人成功人士的人员信息、在蛟重点优抚对象及亲属的自然状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五帮”即帮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治病、生活、就业、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子女就学、入托的难题问题;“六提高”即提高军人荣誉、自身价值、社会地位,重点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生活质量,全民拥军意识。
三是构筑市、乡、村一体化工作体系。蛟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蛟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双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全市各乡镇街分别建立了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双拥工作;村委会和社区建立了325个拥军优属基层服务组(队)和军民共建点,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深层次落实,努力解决存在问题
一是在驻蛟部队方面。蛟河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专办”原则,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及子女落户、入学和部队建设需要等问题作为重点,想尽一切办法优先进行安排。近年来,蛟河市累计支持驻蛟军警部队建设资金及物资达2000余万元,帮助随军家属安排就业20人、子女入托入学16人。
二是在优抚对象方面。蛟河市扎实开展“爱心献功臣”“我们没有忘记您—老兵”等系列活动。累计投入500余万元为老兵解决生活、住房、医疗、健康体检等实际困难,投入368万元解决在乡伤残军人养老服务问题,依托14个乡镇福利中心建设了56个光荣间、依托市本级福利中心建设了光荣院。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优抚政策,出台了省内县域首个也是惟一一个县市《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题,目前已经实施医疗救助127人次,救助金额达90万元。
三是在退役士兵方面。蛟河市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92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79万元;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09人,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4万元,自愿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生活补助费4.8万元。
四是在教育基地方面。蛟河市投入600万元,高标准完成607座烈士墓穴的抢救保护工程,抢救保护工作完成率100%。对蛟河市本级东山烈士陵园进行了改造,修建了蛟河市新站镇、拉法街、天岗镇等7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基层提供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坚强堡垒。
三、坚持全方位互动,有效促进军地融合
一是不断增强军地沟通联络。蛟河市坚持把支持驻军部队做好应急行动准备、提升作战能力,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将国防教育经费、人武部和预备役补助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健全党委议军机制,定期召开市委常委议军会议,分析部队建设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部队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年召开军地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军事日活动,加强军地双方联系;健全情况通报机制,军地各级每有重大政策规定出台和建设任务,双方及时通报,掌握动态,研究落实,争取主动。
二是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蛟河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民间组织等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与驻蛟部队结成共建对子100个,累计为驻蛟部队做好事200多件,支持部队建设投入资金50万元;走访慰问100余次,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150万元;组织联欢20余次。
三是积极投入地方各项建设。驻蛟部队官兵在完成战备、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同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第二故乡”为己任,积极投入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建设。多年来,哪里有需要,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部队官兵的身影。
新形势新任务对双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蛟河市将继续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以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为目标,扎实开展和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具有蛟河特色和时代要求的双拥品牌,奋力谱写新时期“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