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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二五”双拥优抚工作综述 情系“军”字号 爱献老功臣

2015-12-25 09:24:46来源:黑龙江日报
迈出了坚实步伐,使得我省优抚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得到了有效缓解。

优抚工作从红军时期一路走来,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和军地改革大势,在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迈出了坚实步伐,使得我省优抚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得到了有效缓解。

不忘先烈遗志,弘扬烈士精神,共铸“民族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2013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军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连续三年实施“安烈保护工程”,投入1.77亿元维修改造国家级烈士陵园8个、省级以下160个,维修迁建零散烈士墓6795座、纪念设施478处;我省22位著名抗日英烈、2个抗日英雄群体和19处抗日战争遗址遗迹入选全国著名英烈和遗址遗迹名录。

心系“最可爱的人”,不断提升优抚对象群体社会荣誉感。我省积极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涌现国家级双拥城13个、省级58个。省委、省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拥军,将节日走访向重大活动、重点时期慰问延伸,将走访机关向慰问边防一线连队转变。省民政厅实施“关爱功臣康复医疗”行动,深入80个边远乡镇为2540名优抚对象进行巡诊,并为1222名优抚对象免费康复疗养。目前,活跃在龙江大地的社会拥军组织近5万个、“关爱功臣”对子近3万个。

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我省不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五年来省级财政补贴近1.8亿元。2014年,省政府将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在乡复员军人病故一次性抚恤制度。积极推动优抚保障城乡“一体化”改革,建立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体化”新制度。

真情优抚,努力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和生命质量。“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33.7亿元,连续5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涨幅近一倍。省政府连续3年为在乡复员军人提高生活补助金,连续5年为优抚对象发放“春节补助金”,我省特有的农村老优抚对象“群众优待金”持续增长,最高已达每年4500元。同时,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实施了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筹资近2.5亿元,帮助维修、新建住房1.5万户,依托敬老院、福利院建设“多位一体”光荣院79个,新增优抚床位近3000张,基本满足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需求。(作者:郭铭华)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