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1日讯(记者 董焦)12月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省政府批复阿坝州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罗州仁青同志为烈士。
罗州仁青,男,藏族,1987年3月出生,若尔盖县人,生前系阿坝县茸安乡格尔登玛村村主任助理。2015年6月29日,阿坝县茸安乡格尔登玛村遭受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与外界失去联系。6月30日,罗州仁青在与村干部徒步赶往乡政府汇报灾情、争取外援途中,不顾个人安危先行试过临时砍树搭成的便桥时,不幸被急流卷走,英勇牺牲。
(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