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双拥中国网 > 烈士褒扬 >
投稿邮箱:sy.china@163.com
联系电话:010-85916510

见义勇为不应排除军人警察

2015-03-06 10:25:00来源:
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