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0月11日电 (记者刘文波)日前,吉林长春市法院系统启动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共计27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长春全市法院将把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涉诉信访、减刑假释、司法辅助等影响人民群众司法感受的因素全部纳入审判管理范畴,实现对审判活动的动态监控和监督制约。建立“司法活动标准化体系”,形成覆盖司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标准化运行、监督和保障工作机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权益和司法公信。着力优化服务举措,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证据交换、网上质证、网上审理、网上执行与网上阅卷,为当事人提供灵活便捷的诉讼体验。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开辟律师专门诉讼通道,设置律师工作室,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配备候审室、休息区、ATM机、电子法院体验区等设施。认真做好诉调对接、诉讼风险提示、案件流程查询等诉讼指导与帮助。简化查阅卷宗、开具诉讼费发票、退还诉讼费等手续。适当增设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及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12日 11 版)
(编辑: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