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一方面养痈为患,让不想干事、不会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占着位置不让、工作一潭死水;一方面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找不到施展的平台,无法脱颖而出,造成人才资源浪费。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若干规定》的出台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贯彻落实《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规定落实到位,确保良好政治生态形成。
一要坚决调整软班子坚决整治“为官不为”。根据青川实际,我县初步研制了《青川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和《青川县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实施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经组织考核认定的能力不够、作风不实、完不成工作任务、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不真心服务群众、违反廉洁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等16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相应采取免职、降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离等方式进行调整。
二要坚决调整违规选任和档案涉嫌造假及其他违规违纪干部。持续整治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三超两乱”现象,对违规选用干部坚决进行调整。加大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对涉嫌学历造假、年龄造假、身份造假、党员档案造假、工作履历造假、任职年限造假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
三要坚决调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组工干部。“己身不正无以正人。”组工干部肩负着为党和人民选好干部的重任,必须熟悉干部任用条例、正确开展干部工作、严守干部人事纪律。如果组工干部涉嫌在干部选任中泄露机密信息、隐藏问题情况、替人说情圆场、导致用人失察等失职渎职行为,坚决调离组织部门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干部人事纪律对组工干部发挥同等约束力,将极大增强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落实力。(王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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