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对现行军人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作了适当调整,相关标准最高上涨113.24%。
调整后,抗战时期入伍、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至24566元/年、21496元/年、18425元/年,分别上涨了51.79%、42.31%和31.36%。在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由原来的国标4320元/年提高至苏州市新标准9212元/年,上涨了113.24%。
与以往相比,此次调整新增在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享受自然增长待遇的规定,并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自然增长的参照基数由原来的城乡两套参照基数,统一调整为“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一个参照基数,进一步推进优抚标准的城乡一体化。
据统计,截至目前,昆山全市共有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近千人。2014年,昆山市发放优待金2164.837万元。新的“自然增长机制”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规定,相关标准将依据苏州市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在每年7月1日进行自然调整。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