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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都:拥军模范陈巧云 立足本职做贡献平凡岗位写非凡

2015-10-21 14:12:44来源:国防时空
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们至今传颂着一个动人的故事:20多年前,江都一位普通的农村姑娘,冲破世俗偏见,嫁给了特等伤残军人闫绍田。

国防时空 扬州讯(肖奎武 宋祥平)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们至今传颂着一个动人的故事:20多年前,江都一位普通的农村姑娘,冲破世俗偏见,嫁给了特等伤残军人闫绍田。20多年来,陈巧云用真诚的爱让一个瘫痪之人奇迹般地重新站立起来,用坚强的爱创造了一个美满的”光荣人家”。如今,这位和蔼可亲的大姐姐又全心全意为双拥工作献计献策,奔波忙碌,用她那份责任那份爱心创造了一个“军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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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新家庭 满满都是爱

陈巧云,中共党员,现任江都市双拥办主任。1986年3月,她顶着巨大压力毅然和在老山前线光荣负伤、失去双腿和左手的一级残疾军人闫绍田组建家庭。而今,快30年过去了,每每回忆过往,陈巧云心中既饱含辛酸又充满无限幸福。

多年来,她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帮助丈夫重新站立起来并走上工作岗位。难能可贵的是,她把爱情、亲情、友情融汇成爱国拥军之情,全心全意为双拥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立足本职做贡献,平凡岗位写非凡,用行动证明,无论多平凡的岗位、多普通的工作,只要尽职尽责,就有贡献,就有价值。

丈夫闫绍田是她的中学同学,可以说两人又是青梅竹马。

1982年,闫绍田参军后。1985年初,在前线负责侦察任务的闫绍田不幸踩中地雷。一片火光之后,他血肉模糊地晕了过去。消息传到老家,陈巧云急忙跑到闫家询问伤情,闫妈妈流着泪告诉她:“绍田两条腿都锯掉了,左手也没有了。”

那一晚,陈巧云难以入眠。几天后,乡里请闫绍田的几位战友做报告,陈巧云看着台上戴着光荣花的军人,想起躺在医院里的闫绍田,心里很不是滋味。“要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必须拥有一个家庭。”她脑中闪过要照顾他一生一世的念头。

“我父亲过世得早,我是家里老大,下有弟弟妹妹妹要照顾,田头重体力活又多,母亲身体也不好,她当然希望我找一个能撑门立户的男人。”陈巧云明白,在农村,男人的力气是生活的基本保证。可她已下定了要嫁闫绍田的决心,“我不怕吃苦,人多吃点苦不要紧。”面对心意已决的陈巧云,母亲只好含泪默许。

自从陈巧云要嫁闫绍田消息被传出后,到处都是闲言碎语。有人认为她爱出风头,有人认为她一时冲动,还有人认为他们长不了。但倔强的巧云已经铁了心。

1986年3月,她顶着巨大压力和闫绍田组建了家庭。七个月后,他们在家乡——江都县三周乡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婚后,他们在县城东园新村安了家。夫妻互敬互爱,生活得美满幸福,还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

陈巧云记得,那时候新家其实也是一间老屋,唯一的电器是台收音机,还是闫绍田在医院治疗时部队战友送的。那时已流行拍婚纱照,但为了省钱,他们连一张照片也舍不得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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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背后是艰辛 他站起来走路了

新婚是幸福生活的开始,也是艰辛生活的开始。

陈巧云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拼命干活,“皮鞋厂实行计件工资,完成一双皮鞋,需要8道工序,一般女工日完成两双,我可以完成4双,月工资140元。”

这个收入差不多是闫绍田抚恤金的一倍。每个月,陈巧云都把夫妻两人224元的全部收入一分为四:娘家的弟弟妹妹各给20元;母亲给40元;公婆家要维持日常开支,就给120元;余下的24元,用于闫绍田的伤病护理。

闫绍田的生活仍不能自理。她每隔两小时必须给他翻身,每天还要给他擦洗全身、换药。

刚康复的他体质很弱,伤口经常感染,流出紫黑色的脓水,陈巧云常用车子推着他到4里外的乡医院治病。上下楼梯时不能用推车,身高才1.58米的陈巧云要背着130多斤重的丈夫进出检查科室,“我力气很大,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起初,她也常常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在觉得没那么重了。”陈巧云说,背了23年,“两个人的身体也长在一起了,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1987年,他们的儿子建军出生了。既要照顾丈夫和儿子,又要忙农活,陈巧云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江都政府照顾到他们的情况,特批把两人的户口从农村转到了城市,并为他们安排了一套60平米的住房。并被安排进建材门市部当营业员,工作不算忙,就是时间长达12小时。

每天中午,陈巧云都要匆忙赶回家给孩子喂奶,“他吃饱了,我就没时间吃饭了。虽然劳累,但精神很富足。”她说,“因为最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闫绍田开始学用假肢走路了。陈巧云给他制定了严格的练习计划,每天陪丈夫进行两小时的行走锻炼。

“假肢形似高跷,但比高跷更难。高跷两条腿都是一样长,可他的假肢一长一短,长的到大腿根部,短的顶到膝盖,用力很难均匀。”陈巧云非常理解这种痛苦。但她仍不断鼓励他,“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有信心,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最初,闫绍田的体重全靠陈巧云支撑,她的身躯就是他的拐杖。她向前走一步,他就压着她的右肩,拖着向前挪动一步。因为两条残腿都吃不上劲,假肢反成了负担,有时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挪不了一寸。常常两个人一起摔倒,跌得鼻青脸肿。
时间长了,闫绍田慢慢地能挪几步了,又从挪变成了走,从开始走几米,到后来的几十米、几百米。两年后,闫绍田终于可以甩掉拐杖,他昂首阔步地陪着陈巧云回了娘家,向乡亲们证明:他不是个瘫子。

虽然丈夫能行走了,但陈巧云仍不轻松。夏季的晚上,“每天都要帮他卸下假肢,背进澡盆洗澡,帮他搓背,再背上床躺下,进行按摩。”完成这一套程序,常常累得陈巧云自己满身大汗。而冬季,虽然不用每天洗澡,但却要为丈夫热敷手腿。

政府帮助我 我也该回报社会

江都是长江、京杭运河水运主通道的重要节点和苏中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之一,闫绍田发现,城区大小码头建材装卸量很大,他决定成立一个搬运公司,帮助下岗工人解决再就业问题。

陈巧云对丈夫的创业计划很赞成,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交给他做启动资金。只要有时间,她就陪着闫绍田走码头、跑市场、拉业务。渐渐地,他们接了一单又一单的装卸生意。公司很快就红火起来,先后吸纳了20多名下岗工人,还购置了十多辆板车等装卸工具,工人们的工资也从开始的500多元涨到了上千元。

2007年,闫绍田买了一辆QQ式的红色电瓶轿车,每天穿梭在江都的大街小巷。下班时候,他会准时出现在陈巧云办公室的楼下,接她回家。

欣慰的是,在江都政府再次的帮助下,陈巧云被安排到了江都市双拥办工作。

江都每年要接收四五百名退伍军人。作为江苏的兵源大市之一,江都出台了一系列拥军优属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政府发给经济补助金;为方便退役士兵办理工商登记,工商局还通过绿色通道,为他们免费起草登记文书、填写申报表格;法律部门向双拥对象发出20000余张法律援助联系卡,持卡者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法律服务。此外,江都市还利用各类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机构,全面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

对军人有深厚感情的陈巧云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每到安置退伍军人的时节,儿子建军说:“要见我妈一面都难”。一些军人和军属还常常到家里找陈巧云说这说那。“我们家是个流动兵站。”建军戏谑说。

除此之外,平时她还组织丰富多彩的军民联欢活动,并深受喜爱。这不仅拉近了军民之间距离,还提高了军民精神文化层次。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坚定执著的崇高追求,需要有持之以恒的顽强毅力,需要有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陈巧云正是这样做的。双拥办的“权力”不大,责任重大;地位不起眼,作用可以耀眼。从这个意义上讲,越是平凡的岗位、普通的工作,越需要热爱本职、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勇攀高峰的精神。陈巧云正是懂得并具备了这种精神的人。

也许是从小热爱军人的她始终对军人心怀崇敬,从走上双拥工作岗位的那一天起,陈巧云就以满腔的热情关心和照顾好所有的双拥对象。在双拥工作岗位上,陈巧云以岗为家,把军人当亲人,一心扑在工作上,就连干了多年双拥工作的双拥办老领导都感慨道:陈巧云干的是事业,奉献的是自己,像这么玩命工作的人,我还第一次见到。

2005年,江都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这对当时只有两个人员编制的江都市双拥办来说,任务十分繁重,常常需要早起晚归。

那段时间,陈巧云每天起早贪黑忙着整理资料,指导基层工作,忙完了一天,照顾丈夫吃饭睡觉后,她就躺在床上考虑明天该做什么,先做什么。省检查组来检查验收的前夕,陈巧云家庭被评为全国十大“情系国防好家庭”,要去北京参加颁奖仪式,参加颁奖仪式后,她没在北京多逗留一天,就匆匆赶回江都继续工作,局领导要为她搞一个简单的庆祝仪式,她说,不必了,等咱们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成功了,再一起庆祝。

在陈巧云的带动下,过来帮忙的同志也被她感动了,大家一起不分昼夜,拼命工作,没有一个人主动退出,更没有一个同志有一句怨言。付出总有回报,江都市成功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消息传来,大家振奋欢呼,都赶到双拥办来祝贺,陈巧云却说:“工作是大家做的,应该谢谢大家!”

陈巧云在江都军民眼里就是一个招牌。在军属眼里,陈巧云就是他们的女儿,在驻江部队官兵的眼里,陈巧云就是他们的亲人。因此,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军营,大家听到陈巧云的名字都倍感亲切和温暖。作为一名双拥工作者,陈巧云怀着对军人的特殊情感,对国防事业的赤诚奉献,把对闫绍田的爱延伸到、扩展到、升华到众多双拥对象的身上,以实际行动肩负起一名军嫂的崇高职责。她乐于助人,千方百计为双拥对象排忧解难。无论是退伍战士,还是伤残军人或是“三老”对象,凡是来办事或来访的,陈巧云总是热情接待,先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听他们讲述情况和要求,然后根据有关规定,能办理的马上就办,需要请示的及时汇报争取尽早办,如果遇到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她总是耐心解释,使对方能够理解、谅解,遇到比较困难的双拥对象她就自己出钱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江都市每年有几百名退伍兵,接收安置报到的时间大都比较集中。每年这段时间,陈巧云和其他同志一道,总是满腔热忱地给每位退伍战士办好一项项手续。有时,一个上午涌来数十人报到,要工作到下午一点多钟才能吃上中饭,但他们总是耐心地接待每一位退伍战士,使这些刚刚脱下军装的年轻人感受到家乡人民的热忱。
对那些困难而又优秀的退伍兵,陈巧云总是利用业余时间,帮助找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1999年底,有一名农村退伍兵小蔡,自称是孤儿,家庭十分困难,来民政局请求安排工作。陈巧云向小蔡所在镇进行了情况核实,了解到小蔡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现与祖母生活,不符合孤儿条件。可小蔡祖母刚刚跌断了腿,生活上的确有许多困难。陈巧云向领导请示后,及时与小蔡所在镇民政科联系,落实了1000多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其祖母治腿的医药费;并主动和当地镇政府协调,将他推荐到镇农机站就业。

市区居民张秀珍的儿子和儿媳都在部队服役,2005年,张秀珍想把自己孙子送到江都市实验小学上学,但孙子又不具备上实验小学的条件。与她素不相识的陈巧云得知后,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多次到市教育局协调,把她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张秀珍被陈巧云的行为感动不已,特地写信给民政局领导,张秀珍在信中动情的说:“陈巧云为了我们家孩子上学的事几乎跑断了腿、说破了嘴,怕是连她自己的孩子也未必费这么大的心,劳这么大的神,我为我们政府能有陈巧云这样的干部感到庆幸和自豪!”

多年来,陈巧云和同事们一起,先后帮助了一批又一批退伍军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现役军人和社会接触不多,活动范围小,婚姻问题也成了难事,陈巧云处处留心,牵线搭桥,先后为多名现役军人找到了终身伴侣。

陈巧云认为,政府帮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我们尽一点力去帮别人,心里才安一点。作为民政工作者,对群众的困难,只要力所能及,陈巧云也尽量帮忙。
儿子上高二的时候,说班上有个姓李的同学家在农村,父母身体不好,除了种田,没有来源,经济很困难,有时连买青菜汤的钱都舍不得。陈巧云得知后,就主动将孩子接到家里来住。就这样,这个姓李的孩子在她家里生活了两年。平时,工作忙,难以调剂伙食,周末她都想法把伙食做好一点。孩子衣服脏了,陈巧云就让他换下来一起洗。有时头疼发热,她也像照顾儿子一样,请医买药,一点都不马虎。小孩要从家里带米来,陈巧云也不同意。小李在日记里动情的写道:“睡在床上,闻着白天晒过的被子上散发的清香味,我心中温暖如春。我多想和建军一样,送你一枝康乃馨,叫你一声妈妈啊!”后来,这个姓李的孩子考取了徐州建筑学院,每年寒暑假,都要来看望陈妈妈。

原永安镇优抚对象陈金龙,因脑中风瘫痪,还患有癫痫病,一直在江都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但仅依靠自己的生活定补难以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得已,他来到市双拥办,向陈巧云求助。陈巧云看着病中的老人满口吐沫,忙拿出自己用的毛巾为老人擦脸。老人说,我这样的人连医院的护士见了都皱眉头,没想到民政干部一点都不嫌脏。第二天,陈巧云就向领导汇报老人的情况,争取到800元的救济款,自己也掏出200元钱,亲自送到了老人手中。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陈巧云感动了江都,感动了江苏。多年来,她照顾丈夫、教育儿子、孝敬公婆、善待姑嫂,她也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民政先进工作者”、“情系国防好家庭 ”,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拥军女模范”、“省道德模范”,“省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扬州市“拥军模范”,江都市“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先进个人”、“双文明先进个人”,“2005年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陈巧云立足本职做贡献,平凡岗位写非凡,用行动证明,无论多平凡的岗位、多普通的工作,只要尽职尽责,就有贡献,就有价值。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1983年到1986年,陈巧云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县青年标兵和先进个人。1988年,她被选为扬州市二届人大代表。同年11月10日,她在扬州市创建拥军县现场会上介绍了她把爱情献给特等伤残军人的事迹,受到了解放军总政治部群工部部长祝庭勋少将和江苏省军区副政委缪国亮少将的高度评价。1989年,陈巧云被扬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拥军模范”的光荣称号。同年,她还被江都县妇联命名为“三八红旗手”。1989、1990年,陈巧云在扬州市“国防杯”、“扬州妇女风采”演讲比赛中分获二等奖和特别奖。1990、1991年,陈巧云在人口普查、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和两个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多次受到江都县政府、江都镇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1991年3月,陈巧云还获得了“江都十佳青年”的荣誉称号。她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解放军画报》、《中国社会报》、《新华日报》、《东海民兵》、《致富报》、《扬州日报》和省、市、县电台、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宣传报道。
1993年被省妇联授予“江苏省拥军女模范”;1996年被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2005年被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评为全国十大“情系国防好家庭”;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评为“民政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手标兵”;2008年被评为省道德模范,当选为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北京奥运火炬手,200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江苏“双五十”人物,2010年“五一”劳动节前夕,又当选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12年3月荣获民政部最高荣誉“孺子牛”奖。

(责任编辑:唐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