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福建省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泉州市司法局共同设立的“泉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泉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行。
此前,双方出台了《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有关通知》,成立市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双方还就市本级工作站职责、援助对象条件、值班律师工作纪律和值班排期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揭牌仪式后,双方举行座谈,就今后如何抓好日常接待登记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就如何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等工作联系制度以及定期研判制度,如何更好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探讨。
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通知》要求,泉州市将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的建立健全,5月底,市县两级全部完成建站工作,工作站设在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泉州市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泉州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