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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总规模越大越能避免平台跑路

2015-11-24 11:25:23来源:

    作为“互联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一诞生就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P2P代表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长方向,能够为小微企业融资与社会经济带来正面效应,也获得了政府的鼓励与支持。但P2P网贷平台的高比例跑路现象,也引发了各方关注。截至2015年10月底,国内问题平台数已达到1078家,其中10月新增47家。
 
    问题出在哪里?汇投网(www.huitoup2p.com)认为,而引发跑路的一个重要的根源,在于现行的网贷平台盈利模式不足以支撑财务的连续性,因此应对其进行创新和优化,推动规范化、阳光化,兼顾投资安全与融资便捷,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P2P网贷平台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纯粹的信息中介模式、提供担保的网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中介模式利润来源于利息管理费与借款管理费,收入低;网贷模式在目前占比最大,发挥着资金与风险中介的作用,但担保费收入增加,约为借款金额的3%。债权转让模式主要在于传统金融机构将其信贷资产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对外的分散销售形式,投融资双方并不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方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通过第三方把债权转让给借款人,金额标的更为零散、资金期限更为灵活,表现为“多对多”。在这种模式下,网贷能够获取一定利差收益,但也相应地承担着对融资方的资质审查与资金监督责任。
 
    汇投网对国内300家网贷平台的抽样调查分析发现,2015年10月,中国网贷成交额为1196.49亿,平台总数高达3598家,意味着平均融资额仅为3325.43万元;行业利率为12.38%,月利率则为1.03%,由此大致推算出其盈亏平衡时月交易规模约为4788.66万元。因此网贷行业正处于整体亏损状态。
 
    可见,中国网贷平台盈利具有“条件性”:只有当交易总额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弥补前期亏损、实现盈亏平衡。
 
    在这种情况下,若无雄厚的资金背景或者政府扶持,网贷平台极易出现平台资金断链而“跑路”的情况。网贷平台的盈利与发展路径有以下几种改善方式:
 
    在增加网贷平台的收入上,可以采取对特定P2P平台给予财政补贴“科学制定平台服务费率”、“提高网贷平台准入门槛”以及“重组构建区域性龙头企业”等四种方式。
 
    具体而言,对比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从政策的公平性角度而言,对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有之合理性,但其对象要进行遴选,实行数量限制,重点对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特定交易规模以下的P2P网贷平台给予政策扶持,并根据平台机构的注册资本、当年交易增长率、信用等级等达到要求的网贷平台予以补贴或奖励。
 
    因为网贷平台收益与交易规模成正比,因此P2P平台收费标准的制定既要充分考虑实际运营成本,也要兼顾到信贷风险与客户实际可承受程度,利率需控制在筹资方的承受范围内。
 
    随着技术的进步,P2P平台未来将逐渐提高交易费在收入中的比例,减少甚至取消注册费用将会大幅增加平台用户,从而缩减自平台设立到盈利平衡的营运周期。同时,由于网贷平台一般需3~5年才能收回前期投资,因此建议对P2P行业在行业牌照、注册资本金、风控体系方面设定标准的准入门槛,例如从维护地方经济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可以对P2P平台设置最低注册资本金制度,从而提高平台的抗风险水平。
 
    P2P平台本质是企业,因此,随着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与非银支付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大部分的小规模网贷平台生存空间将被严重挤压,进行平台的整合重组,能够减轻高注册资金的压力,组建区域性龙头企业能够形成品牌效应与区域垄断优势,逐步改善平台盈利情况。
 
    从“节支”的角度看,中国网络借贷行业正处于大面积亏损状态,可以在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范围内,科学制定在网贷平台企业的适用起征点,适当提供减、免税负的政策优惠,并将差异化税率应用于不同类型、规模的网贷平台。
 
    此外,P2P平台应坚持垂直细分化发展路线,即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利用大数据全流程审批大幅削减成本、提高风险把控水平,以及寻找优质项目加快P2P平台品牌与影响力,形成良好的投资与项目的循环。

(责任编辑:徐方)